×

山东招生信息网

山东招生信息直通车

志愿填报易点通

高报直通车

关于推荐表扬2023年度学校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TIME:2024-01-23
分享: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推荐表扬2023年度学校安全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鲁教安函〔2024〕1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

2023年,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顿和安防建设达标行动等重点工作,校园安全防风险能力和治理水平实现稳步提升,一些学校安全工作难点、热点问题得到有效破解,有力维护了教育系统和谐稳定,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努力奋斗。为表扬先进、鼓舞士气,进一步提升学校安全工作水平,我厅决定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现将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先进集体。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和省委、省政府以及教育部学校安全工作部署,认真落实我厅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学校安全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工作情况和学校安全突发事件。

2.重视学校安全工作,有明确的学校安全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能够认真排查整改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健全完善,管理规范。

3.学校安全防范基础建设能力、管理能力、防护能力强,中小学幼儿园“三防”建设、高校警务室规范化建设及安全防坠设施达标率100%。

4.校园安全信息化建设程度高,山东省学校安全管理系统注册率高、使用活跃度频繁、问题自查整改及时、台账填报准确规范,“校园天眼”一期工程有序推进。

5.学校安全工作成绩突出,有工作亮点,可推广借鉴,具备典型代表性或创新突破意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推荐:管辖范围内发生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学校安全事故处置不当引发较大及以上舆情的;安全工作不力被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存在较大及以上校园安全隐患被上级部门挂牌督办的;未按规定报告安全工作情况和突发事件的。

(二)先进个人。

1.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安全工作部署,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工作成绩显著。

2.热爱学校安全事业,有强烈的责任感,工作勤奋、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3.善于研究学校安全工作的规律特点,积极探索、开拓创新、成绩突出。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推荐: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受到本部门、本单位通报批评的;未按要求完成上级工作部署的;从事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不足一年的;本人职责范围内,出现不得推荐先进集体有关情形的。

二、推荐范围和程序

(一)推荐范围。

1.先进集体推荐范围: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

2.先进个人推荐范围:在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从事校园安全工作的人员。

(二)推荐程序。

依据《山东省教育事业统计(2022年)》和山东省学校安全管理系统注册属地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下同)、幼儿园数量进行初次分配(见附件1)。为充分发挥考核导向激励作用,凡被我厅确定为先进集体的市,予以适度增加名额。

各市负责本市范围内的组织实施和集中推荐工作,按照分配名额将推荐材料加盖公章后,以市为单位统一报送我厅。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推荐本单位作为先进集体表扬对象,我厅将按照年度考核结果直接予以确定。

各高等学校可推荐1个先进集体和1名先进个人,推荐材料加盖学校公章后,直接报送我厅,由我厅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按照不高于40%直接予以确定。

三、表扬办法

我厅将对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严格审核,经厅党组会议审议后择优表扬。对符合条件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全省通报表扬。

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推荐条件。推荐工作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站在政治大局和工作全局高度组织推荐。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要严把政治关、条件关、审核关,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

(二)突出工作一线。推荐对象重点向基层、农村学校一线、条件艰苦的地方和人员倾斜,坚决杜绝走过场、照顾关系、搞平均主义等现象,切实推荐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认真、作风扎实、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达到引领、示范和促进“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目的。

(三)加强监督检查。要严肃推荐纪律,坚决防止“带帽推荐”。对年内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省级督导检查通报批评的、中小学幼儿园“四个100%”不达标、高校警务室规范化建设不合格、“校园天眼”一期工程未启动、校园防坠设施加装未全覆盖的,一经查实,取消推荐资格。

各市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推荐先进集体的,需填写《山东省学校安全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2);推荐先进个人的,需填写《山东省学校安全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3)。请于2024年2月20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材料,扫描成PDF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联系人:姜业华,联系电话:0531—51793879、15305313999,

邮箱:sdxxaq@shandong.cn。


附件:

1.各市推荐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docx

2.山东省学校安全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docx

3.山东省学校安全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docx

山东省教育厅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