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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来啦!青岛大学,德州学院

TIME:202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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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

一、 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青岛大学拟面向海内外引进优秀博士人才200名。

二、人员范围与条件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二)首席教授

学术造诣深厚,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能够引领学校“双一流”建设、推动学校服务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的战略科学家和领军人才,包括获得国家级人才工程计划支持者、国家最高奖励获得者或相当层次和学术水平者。

(三)特聘教授

1.特聘教授第一层次:

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能紧跟国际学术前沿,赶超国际先进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包括获得国家级人才工程计划支持的青年人才或相当层次和学术水平者。

或满足《青岛大学特聘教授青年卓越人才工程实施办法(暂行)》第一层次业绩条件。

年龄自然科学原则在50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原则在55周岁以下。

2.特聘教授第二、三、四和五层次:

满足《青岛大学特聘教授青年卓越人才工程实施办法(暂行)》相应第二、三、四和五层次业绩条件。

    第二层次特聘教授年龄自然科学须不超过50周岁,人文社会科学须不超过55周岁;第三层次特聘教授年龄自然科学须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须不超过50周岁;第四和五层次特聘教授年龄自然科学须不超过40周岁,人文社会科学须不超过45周岁。

(四)青年卓越人才

学术基础扎实,创新能力强,有较大发展潜力。满足《青岛大学特聘教授青年卓越人才工程实施办法(暂行)》青年卓越人才的业绩条件,或为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急需的优秀博士。

年龄自然科学须不超过3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须不超过38周岁。

(五)青年博士

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科研能力,能够胜任本科生教学工作。具有博士学位,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2周岁。

(六)辅导员

招聘计划及招聘条件详见青岛大学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三、人才待遇

(一)中国两院院士

一事一议。

(二)首席教授

年薪100万元(税前);安家补贴400万元(税前);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实验类300万元,非实验类15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50万元。根据需要提供学科平台建设经费,配备团队、实验室,一事一议;职称聘为教授;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义务教育阶段孩子入学事宜。

(三)特聘教授

1. 特聘教授一层次:

年收入约60万元(税前);安家补贴350万元(税前);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实验类200万元、非实验类1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40万元;并根据需要提供学科平台建设经费,配备团队、实验室,一事一议;经同行专家评议和学校研究,符合要求者聘为教授;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义务教育阶段孩子入学事宜。

2. 特聘教授二层次:

年收入约55万元(税前);安家补贴150万元(税前);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实验类100万元、非实验类6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30万元;经同行专家评议和学校研究,符合要求者聘为教授;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义务教育阶段孩子入学事宜。

3. 特聘教授三层次:

年收入约50万元(税前);安家补贴80万元(税前);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实验类50万元、非实验类3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20万元;经同行专家评议和学校研究,符合要求者聘为教授。

4. 特聘教授四层次:

年收入约38万元(税前);安家补贴50万元(税前);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实验类30万元、非实验类2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10万元;经同行专家评议和学校研究,符合要求者聘为副教授。

5. 特聘教授五层次:

年收入约33万元(税前);安家补贴30万元(税前);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实验类15万元、非实验类1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5万元;经同行专家评议和学校研究,符合要求者聘为副教授。

(四)青年卓越人才

年收入约25万元(税前);安家补贴20万元(税前);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2万元。

(五)青年博士

 国家政策性工资;学校提供安家补贴2000元/月,累计发放36个月;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3万元、人文社会科学1万元。

(六)辅导员

享受国家、省、学校有关辅导员岗位的工资待遇。

引进人才还可按条件对应申报国家、青岛市、学校各类人才计划,具有国家级或省部级人才称号的引进人才,可申报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一次性30万元——100万元住房补贴,首次在青就业的青年博士均可享受青岛市1200元/月,累计发放36个月的住房补贴。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青岛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http://rlzy.qdu.edu.cn/index.htm(复制到浏览器打开)

(二)报名

报名时间:自启事发布起报名。

报名方式: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直接递交材料等方式向招聘岗位所在单位提出应聘申请。

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青岛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青岛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岗位要求的条件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经单位盖章的成绩单);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护照、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复印件。直接递交材料报名的,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对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其他方式报名的可先将报名材料扫描成PDF电子版发送到应聘岗位电子邮箱,学校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再对相关证件原件进行审核。

(三)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工作按照省、学校具体安排执行,并适时发布相关信息。

(四)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我校人力资源处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资料与档案不一致者,不予备案、聘用。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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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具体招聘信息详见青岛大学人力资源处官网。

http://rlzy.qdu.edu.cn/info/1003/1786.htm(复制到浏览器打开)

青岛大学专职辅导员招聘详细信息: 

招聘单位简介 

青岛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学科齐全、学术实力雄厚、办学特色鲜明的省属重点高校。学校始终践行“教授高深学问,养成硕学闳才,应国家之需要”的办学宗旨,薪火相传,砥砺奋进,为国家培养一批又一批学术精英、治国栋梁和行业翘楚,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辅导员队伍建设需要,我校将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

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青岛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一)。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正式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4.报名人员须为2021年应届毕业生,且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对暂未取得学位认证的人员,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认证;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5.年龄要求:不超过30周岁(1991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1.学生干部经历:本科或硕士研究生阶段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校(院)团委、学生会或研究生会正部长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至少满一年;或担任校聘校长助理、专兼职辅导员、辅导员助理、校聘团委副书记至少满一年。

2.品学兼优,获得过与学生工作相关的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

3.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和责任意识。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5.英语水平:非英语专业报名人员,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或雅思考试成绩在6分以上,或托福考试成绩80分以上。英语专业报名人员,须通过英语专业八级。

6.专业及岗位要求:学科专业及其他条件须符合岗位类别要求。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在校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省人社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

青岛大学网站(https://www.qdu.edu.cn/)

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3日—5月21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青岛大学网站(http://rczp.qdu.edu.cn)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我校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网上资格审核结果及招聘相关通知,学校将通过报名网站(http://rczp.qdu.edu.cn)进行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情况、通知消息而影响报名或考试的,责任自负。

3.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需将报名材料扫描成PDF电子版,按照下列次序将报名材料上传到报名系统中,上传材料不全或不规范者视为不合格。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2)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附件二)。

(3)英语水平等级证书原件。

(4)已取得的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证和学位证原件。

(5)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

(6)就业报到证原件(正反面)。

(7)获得校级及以上与学生干部相关的奖励证书或荣誉称号(加盖校学工部、研工部或团委公章)。

(8)任职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附件三)。院班级主要学生骨干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或研工部)出具证明。

(9)有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四)。

(三)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学校根据招聘条件进行审核,确定参加学校笔试人员名单,名单在报名系统中查询。

(四)学校考试

学校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心理测试三个环节。

1.笔试。为闭卷形式,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国家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相关文件;时事政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讲话精神;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相关的政策、理论、知识等。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根据笔试成绩和辅导员岗位类别招聘计划,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专家面谈、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具备的敬业精神、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等能力。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3.心理测试。采取网上测评方式,面试当天同步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录用参考。

4.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学校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和辅导员岗位类别招聘计划,按照1: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同类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名单在青岛大学网站公示。

5.考察。通过查阅档案、函调、实地走访等形式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等方面进行审查,审查中发现有不适合从事辅导员工作者,不予录用。

6.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我校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相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应材料,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我校招聘要求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有权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应参加却未能按时参加各应聘环节的应聘人员,视为本人自动退出本次招聘。

(三)学校同意聘用的人员,应及时办理后续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未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的,不再保留其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 

联系人:李老师、姜老师

咨询电话:0532-85953127

招聘工作监督 

学校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32-85953137

附件一: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二: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附件三:任职主要学生干部证明

附件四: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请扫下面二维码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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